自杀能得救吗?
文·芬华
群友:
亲爱的家人们,我想找那天老师讲的自杀相关的内容,还有《安乐死能得救吗》,能找到的家人,麻烦给我重新发一遍。感谢主!
我教会有个十几年的同工姐妹跳桥自杀了。大家意见不一,争议历害!
Fenhua:
有人自杀了,应该是同情安慰他们家属的时候,不是争辩得不得救的时候,判定他们得不得救是上帝的工作,我们的工作是要去彰显主的爱。 你们教会把注目都放错地方了。求主怜悯!
群友:
您说的也没错,但现在的问题是教会的弟兄姊妹在真理上不清楚,意见不一。如果自杀可以得救,有些人就说,自杀死了与主一起,那好得无比,因为在世上太苦了,这样的教导恐怕还有人要自杀。
Fenhua:
如果有人这么认为,他们大概就没得救,因为他们对赐生命的主根本没有敬畏,不知道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式被造的,自杀就是杀人,毁坏上帝的形象和样式。
群友:
那就是说,生死主权都在主的手中,自己没有权利自杀,也就是自杀不能得救了?
Fenhua:
是否真实悔改信耶稣,才是判定一个人是否得救的标准。自杀杀人都是得罪上帝的大罪,但也不能说自杀就一定不得救,这个审判的权柄在上帝。但如果一个人认为他就可以对这样的大罪如此轻乎,就好像人说可以作恶以成圣,多犯罪让恩典显多一样,是断乎不可的,如果有人抱着这样的心自杀,只能说明他完全不认识上帝和祂恩惠的福音。
建议你们好好认真读读罗马书。
罗马书 6:1-3、15-16
这样,怎么说呢?我们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吗?断乎不可!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,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?….这却怎么样呢?我们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吗?断乎不可!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,顺从谁,就作谁的奴仆吗?或作罪的奴仆,以至于死;或作顺命的奴仆,以至成义。
罗马书 3:8
为什么不说,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?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。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。
自杀与否,不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得救的标准,但轻乎自杀却是大罪,以为自杀了就可以与主同在的人,极大可能是一个被魔鬼谎言蒙蔽、不认识主的人。请多多关爱轻生者的家人亲友,快快传福音吧!而不是在这个时候争吵,完全显不出神儿女应该有的舍己爱人的样式,求主怜悯!
群友:
感谢主!谢谢老师的回复!感恩!我们的教会有专门关爱组,也很有爱心。离世的前晚上,关爱组还看望过她。事情发生后,在调查中,教会发现许多信徒都曾有自杀念头,就是因为听牧师说自杀就是杀人,犯大罪,才不敢走下一步。但信徒还是觉得这样回答只是模棱两可,真理不够明确清楚,于是在极其困难的时候就会挺而走险,真理部分与关爱他们似乎为两码事。
Fenhua:
我们真理完全没有模糊啊,一个人是否真心悔改信主,才是判定他是否重生得救的唯一标准,是否自杀杀人并不是判定一个人是否得救的标准,这再清晰不过了,怎么是模凌两可呢?我们基督徒相信,上帝在一切之上掌权。人的生命都在上帝手中。真心信靠主重生得救的人,不会去铤而走险做得罪上帝的事。
反而是对福音不清楚,真理糊涂,只是受制律法捆绑的人,一生都活在对上帝的怨恨不满当中,最后自杀的可能性更大。
而教会在信徒自杀之后,起这类纷争,对死者家属不是安慰而是定罪,在这样本来令人非常悲伤的时刻,完全没有体现出任何怜悯爱人之心。求主怜悯!
群友:
没有得救的确据,生不出无畏的信心。
Fenhua:
是啊,没有永恒生命的盼望,也就无法看到今世的苦楚不过是至暂至轻的,就不会坚心靠主去忍受这样的苦楚,为我们成就将来无比的荣耀。
| 林后1:4 |
我们在一切患难中,祂就安慰我们,叫我们能用神所赐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样患难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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