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—— 神要因此炼净我们的渣滓磨去我们的棱角,使我们学会谦卑
今日灵修:
明智的大卫(下)
文 | 王明道
生命季刊专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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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音频为李慕溪弟兄朗读,背景音乐为孙锺玲姊妹钢琴圣乐“今要主自己”:
今日经文:“至于我,我要仰望耶和华,要等候那救我的神,我的神必应允我。我的仇敌啊,不要向我夸耀;我虽跌倒,却要起来;我虽坐在黑暗里,耶和华却作我的光。我要忍受耶和华的恼怒,因我得罪了祂,直等祂为我辨屈,为我伸冤。祂必领我到光明中,我必得见祂的公义。”(弥七7–9)
我们有时也会遇见大卫所遇见的事。有人侮辱我们,打击我们,冤枉我们,咒骂我们,将我们所没有作过的恶事加在我们身上。这使我们心中忿恨,使我们心中不平。我们认为如果他们所说的是我们确实犯过的罪恶,我们便心悦诚服,闭口无言,因为“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”。但人若把我们所未曾作过的恶事加在我们身上,把我们所不当受的恶名归给我们,诬枉我们,冤枉我们,我们便不能甘心忍受,必须立时起来为自己分诉,为自己辩白,而且要向那冤枉我们的人施行报复,纵使不使他们受痛苦,至少也要使他们承认他们是对不起我们,使他们向我们道歉,使他们在众人面前为我们挽回我们的名誉所受的损失。但这件事是否容易作到呢?那冤屈我们的人既能把我们所未曾作过的恶事加在我们身上,他们便决不会是公义正直的人。要想借着我们的分诉辩白使他们回心转意,自认错失,向我们道歉,在人面前承认他们是冤枉了我们,那如何能作得到?这件事既作不到,我们却偏偏希望作到,那样我们便不免不择手段,去做圣徒所不当做的各样恶事了。结果是什么呢?我们不但没有将别人加在我们身上的恶名除掉,而且还实际犯了罪恶。这时如果我们能勒马悬崖,幡然悔悟,那还算不幸中的大幸,如果我们到了这种地步,仍不在神面前自卑认罪,痛心悔改,我们一定要远离神,背叛神,堕落到不堪设想的地步。
我们有没有方法逃避这种危险呢?有,那就是存大卫所存的心,常想到自己在神面前的亏欠和罪恶。我们在遭遇别人侮辱咒骂的时候,应当想到他们所说的那些恶事虽然是他们所揣想所捏造的,但我们在神面前确实是犯过罪作过恶的人,因此也实在是应当受人侮辱和咒骂的。既是这样,我们何必因为别人侮辱咒骂便生气呢?再进一步说,如果我们彻底认识了自己在神面前是何等的败坏邪恶,可憎可耻,我们便会觉得别人无论怎样侮辱我们,咒骂我们,都是我们所当受的。就是有人想要替我们讲理,为我们伸冤,我们也要对他们说,“由他咒骂罢,因为这是耶和华吩咐他的。或者耶和华见我遭难,为我今日被这人咒骂,就施恩与我。”
如果我们能像大卫这样存心,这样忍受别人加给我们的侮辱咒骂,我们将要少犯多少罪,少吃多少苦,少惹多少祸。不但这样,我们还要因此一日比一日更圣洁,一日比一日更蒙福,因为神要借着这一切炼净我们的渣滓,磨去我们的棱角,使我们学会了谦卑,忍耐,信靠,顺服。迟早总有一天我们要清清楚楚地明白圣经上的一些真理──
“神哪,你曾试验我们,熬炼我们,如熬炼银子一样。你使我们进入网罗,把重担放在我们的身上。你使人坐车轧我们的头;我们经过水火,你却使我们到丰富之地。”(诗六十六10–12)
“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荣美:人的余怒你要禁止。”(诗七十六10)
“至于我,我要仰望耶和华,要等候那救我的神,我的神必应允我。我的仇敌啊,不要向我夸耀;我虽跌倒,却要起来;我虽坐在黑暗里,耶和华却作我的光。我要忍受耶和华的恼怒,因我得罪了祂,直等祂为我辨屈,为我伸冤。祂必领我到光明中,我必得见祂的公义。”(弥七7–9)
“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爱神的人得益处,就是按祂的旨意被召的人。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,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,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。预先所定下的人,又召他们来;所召来的人,又称他们为义;所称为义的人,又叫他们得荣耀。”(罗八28–30)
王明道(1900-1991)中国家庭教会领袖。本文选自《王明道文库精选集第6册·借镜》,第2章“看这些人(下)”,浸宣出版社出版。本刊已获微信原创播发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权。本文欢迎弟兄姊妹转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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