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八节:假若窦娥生活在圣经文化中…(含音频)

—— 祥林嫂、窦娥与圣经中的路得婆媳相比,为何命运如此不同

    

 

从旧约律法,看上帝对寡妇的关爱

 

文 | 周晓勤

生命季刊专稿

 

本文音频为作者本人朗读

 

最近,我们新生命热线辅导群有群友说:读旧约圣经,感觉旧约律法男尊女卑,比如寡妇要嫁给丈夫的兄弟……

 

看来这位群友,不了解圣经背景,也不了解中国文化。

 

首先,我们来看该群友提到的圣经经文。申命记25:5-10这样说 “弟兄同居,若死了一个,没有儿子,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,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,娶她为妻,与她同房。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,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。那人若不愿意娶他哥哥的妻,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,说:‘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,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。’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,他若执意说:‘我不愿意娶她。’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,脱了他的鞋,吐唾沫在他脸上,说:‘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,都要这样待他。’在以色列中,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。”

 

这段经文的主要意思,是为长子保持名分。但在客观上,起到保护寡妇的作用。

 

申命记写于公元前约1500年,距今已3500年了。在以色列当时的文化背景下,女人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和空间。女人嫁人后住在婆家,在娘家没有产业和继承权。在当时的社会里,女人如果年轻时丧夫,她的生活会非常艰难,尤其是她没有儿子的情况下。

 

设想一下,当时只有女儿的寡妇,女儿和她在婆家都没有产业继承权。假若没有申命记这样的律法保护她,她的结局,很有可能就是被婆家扫地出门。娘家的兄弟们也怕她回去沾光,她带着女儿去改嫁,谁会要她?谁会爱她的女儿?

 

这种情况下,谁娶寡妇对寡妇及她的女儿最合适?当然是她婆家的兄弟了。婆家人对她最了解,不会嫌弃她已经不是处女,不会嫌弃她的女儿,因为这孩子本来就是他的亲人。所以,旧约涵盖寡妇的律法,实在是上帝的慈绳爱索,是上帝对寡妇的关爱、保护和照顾。

 

而且,从申命记25:5-10这段经文,可以看见,是否再嫁的主动权,在寡妇手里。寡妇可以理直气壮地嫁给亡夫的兄弟;如果亡夫没有兄弟,她可以嫁给亡夫的近亲兄弟,她可以理直气壮地改嫁。

 

如果寡妇婆家的兄弟不愿意娶她,寡妇可以去“城门长老”那里,脱掉他的鞋子,吐唾沫在他脸上,公开羞辱他。“城门”在当时的背景下,是政府,是公共平台。也就是说,寡妇再嫁婆家人,受到大众、政府和社会的保护和支持。

 

三千多年前,圣经中有一个嫁以色列人的外邦女子路得,她和她的婆婆后来都成了寡妇。她们二人,就是因为享受上帝给以色列人保护寡妇的法律,才能平安幸福的生活。

 

路得被亡夫的亲戚欣赏和尊重,后来路得带着自己的婆婆,嫁给亡夫的一位有美好品格有财富的亲戚。这样,路得与婆婆的生活,都得到了保障。

 

 

 

但是,过去千百年,甚至现在,很多国家或地区的文化里,寡妇的命运普遍悲惨。比如印度,很多寡妇被烧死陪葬;在中国的历史文化里,大家普遍觉得寡妇是克星,克死了丈夫,谁还敢娶她?比如鲁迅笔下的祥林嫂,还有元代关汉卿(约1220年─1300年)笔下的窦娥。

 

窦娥3岁丧母,窦父把7岁的窦娥卖给蔡婆婆家当童养媳。像不像最近自杀的寻亲少年刘学洲? 襁褓中的刘学洲被自己的生父卖给人贩子,以赚得娶“小三”生母的聘礼钱。

 

窦娥17岁成亲,不久丈夫亡故,她和婆婆相依为命,生活清贫凄凉。不料流氓恶棍张驴儿父子,强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。蔡婆婆准备屈服,但刚直的窦娥坚决反抗……

 

《窦娥冤》的故事情节,请大家自己搜读。故事的结局,因为上上下下昏官刁民一片歹毒黑暗,无辜的窦娥,未经复审,便被判了斩刑。

 

虽然祥林嫂和窦娥,只是文学作品中的人物。 但故事源自生活,祥林嫂和窦娥,在中国文化和历史中,非常具有代表性。中国文化一向把女人当作此等人,甚至当作可以买卖的物品。

 

笔者自己的外婆,如果健在,今年约110岁。她29岁时丧夫,当时她已经有一儿二女。亡夫的兄弟为了夺取她的财产,将她卖给了当地的土匪,导致她和她的儿女们一系列悲惨的故事……

 

最近,通过自媒体不断冲入公众视线的各种被绑架、被拐卖、被私自监禁、被强奸、被轮奸的铁链女,甚至铁笼女们,比窦娥的命运,更加悲惨。窦娥至少还留下名字,被人纪念。 那些被拐卖、被虐待、被强奸、被轮奸的女性奴们,在互联网这么发达的今天,连真实名字都不许被调查被曝露!

 

她们屡次逃跑,都被村民们帮忙抓回来,因为村文化认可和支持拐卖女人的行为。

 

中国文化,一脉相承,上千年换汤不换药!

 

祥林嫂,还有窦娥和她婆婆二人,与以色列地三千多年前的路得婆媳相比,命运是何等的凄惨!

 

中国文化传统,几千年不认识真理,不认识上帝,对寡妇极其残忍。寡妇丧夫已经够惨了,我们中国人还把她们当作克星,认为她们克死了自己的丈夫。还欺负她们,抢夺她们,因为她们容易欺负。

 

旧约中说到神是孤儿寡妇的神,祂“保护寄居的,扶持孤儿和寡妇”(诗146:9);祂“为孤儿寡妇伸冤,又怜爱寄居的,赐给他衣食”(申命记10:18 );“神在他的圣所作孤儿的父,作寡妇的伸冤者”(诗篇68:5)。

 

圣经命令“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”(出22:22),收割庄稼和摘葡萄的时候,都要留下一些给孤儿寡妇。凡如此恩待孤儿寡妇的,“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” (申24:19-21)。

 

新约中也教导,“在神我们的父面前,把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,就是看顾患难中的孤儿寡妇……”(雅各书1:27)

 

巴不得中国基督徒们,尤其是农村的基督徒们,以圣经真理,审查和改变自己对女人的态度,并且努力地影响周围的人。

 

周晓勤  生命季刊网络圣经辅导事工部同工;生命季刊作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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