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 参孙的出生及后来表现出来的缺陷,提醒我们,神的百姓需要另一位更伟大的拯救者
叛逆的士师
——参孙的诞生
文/曲雅各
生命季刊专稿
音频为郭光明弟兄朗读:
士13:1-25
士师记中的第12位士师参孙可说是最具戏剧性和故事性的一位悲剧英雄,其故事在人们的心目中耳熟能详。他的出生同样是充满着神奇色彩,但基督徒都相信整个事件的真实性。因为“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”(提后3:16),圣经的所有记载都是无误的。
一、遇见神的使者 (1-7)
“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”,这是士师记中第7次重复的一个现象。百姓的罪恶一次比一次严重,一次比一次放肆,虽然这里并没有提及所行的是何恶事,但我们可以肯定一定是与拜偶像有关。圣经没有提到这个时代拜哪个偶像,因为他们的问题不单是外面的偶像,而是里面失去了分别为圣的本质。神对百姓的第7次管教,是使用“非利士人”(士13:1),来对付“但”和以色列其他支派。
非利士一名是由希伯来文 Pelištī 而来,今日的巴勒斯坦一名也是源于此。他们在远古时代居住在爱琴海一带,属海上民族,与克里特·迈锡尼文化有关联。后来移居到地中海东岸,主要居住在迦南南部靠近海岸的位置,其领土位于今日加沙地带及以北一带。他们懂冶金术,擅长贸易,宗教以拜巴力为主,后来渐渐融入在迦南的文化中。到了今天,这个民族已不复存在了。
过去每一次管教,都是百姓忍受不了仇敌的欺压,回转呼求神 (士3:9、15,4:3,6:6,10:10)。这次虽然非利士人辖制百姓的时间最长,但百姓却忍了40年 (士13:1)。在长达40年的时间没有呼求耶和华神,不是百姓的受苦能力越来越强,而是属灵的黑暗越来越深 (综合解读,士13:1)。因为在这40年里,非利士人并没有发动大规模地进攻,而是借着贸易和通婚 (士14:3) 来渗透、掺杂。所以虽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,但以色列百姓却没有像在亚扪人手中那样“甚觉窘迫”(士10:9),而是甘心接受既成事实,伏在辖制之下 (士15:11-12),既不觉得很苦恼,也不觉得需要向神求告。今天许多习惯于与世界掺杂的信徒,也同样是在“非利士人”辖制下得过且过,在属灵的黑暗中苟延残喘,甚至习惯了这种世俗的道德和文化,从来没有想着拿起属灵的权柄,去争战、去改变这种不正常的状况,这是十分可悲的。
虽然百姓并没有呼求,但神的恩典和信实绝不会因着人的属灵麻木而改变。神对我们的拯救,都是在我们还没祷告之前就开始的,祂在开始管教的时候,也提前准备了救恩。祂把百姓交给非利士人的同时,也预备了对子民的拯救。
但族有一个琐拉人名叫玛挪亚,就如撒拉、利百加,他的妻子也是不生育。旧约时代,神常使用一些不怀孕的妇女来成就神国的大事。在这里,神的使者首先向玛挪亚的妻子显现,并且对她说她会怀孕生子,使者又切切地嘱咐她,这个孩子一出生,就归拿细耳人。所以清酒浓酒都不可喝,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,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。
根据民数记6章3-4节所载,拿细耳人就是指那些离俗归耶和华的人,是归主的意思,是那些被分别为圣者。父母若把他们的儿女献给神,离开世俗专心服事神,他就是拿细耳人,并且要遵守一连串的律例,其中包括远离清酒浓酒、不剃头、不近死尸等。作拿细耳人需要付出代价,是相当不容易的,要放弃常人的一些享受,大家吃的东西他不能吃,大家能干的事,他不能干,还要遵守一些清规戒律。所以,一般人作拿细耳人是有时间界限的,或是几个月,或是一两年,而这个将要诞生的婴孩,作拿细耳人是从出生到死,终身作拿细人人,这是非常神圣的。
我认识一对夫妻,他们家是一个基督化的家庭,在儿子很小的时候就让他背诵圣经经文。到了孩子上小学的时候,为了表示自己的孩子是被神分别为圣的人,就给留很长的头发并结了辫子,这种与众不同,引起了学校方面的干涉。当然,父母的想法是好的,显出我们的孩子是被分别的、是属神的,但这样做是不是合适呢?
在旧约的时候,那些被神呼召,肩负着特殊使命的人,他们用一些外在的记号,来提醒自己和其他人,自己是“拿细耳人”。在今天的时代,用怪异的外表来向人们表示自己的身份,这种方式不一定有好的效果,反而会引起歧义。我们确实是“拿细耳人”,不是外在,而是内心。我们是内心受割礼,被分别为圣,不被世界潮流所影响的一群人。
当玛挪亚的妻子有此奇遇后,她就回去告诉她丈夫。在她的报告中,她漏掉了以下两样重要的信息:她完全没有提及“不用剃头”一事;她完全没有提及这孩子的使命和任务是“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”。这两样信息,正是神在未来的一个重要计划,也是神拯救以色列人的秘密 (曾祥新,2018,页 330)。
令我们奇怪的是,如果玛挪亚的妻子忘记告诉丈夫最核心的信息,但后来耶和华的使者在告诉玛挪亚信息的时候难道也忘记了吗?如果这个妇人和使者都是有意隐藏了这两项核心信息,那就另当别论。这只能说这是神的秘密,暂时还不能告诉更多的人。那个时代,无论以色列文化或迦南文化,都是典型的男权社会,玛挪亚的妻子却最早知道了上帝在这婴孩身上的使命,这说明神看人并不以性别来判断,而是有自己的眼光。今天有许多教会,却在一些重要的事工中歧视女性,人为的限制她们参与教会的事奉,使一些很有心志的姐妹失去了事奉的机会,这是非常令人痛心的。
二、听命胜于献祭 (8-20)
玛挪亚没有怀疑妻子所说的有关自己要怀孕生子的话,说明他也是有信心的。就如希伯来书所说:“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,是未见之事的确据。”(来11:1) 就是说事情还没有发生,就笃信不疑。这种信心,是神所赐的礼物。玛挪亚对神的使者说:“我们当怎样待这孩子,他后来当怎样呢?”(士13:12) 玛挪亚关注的不是神是否真的赐给他们一个儿子,而是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教养这个孩子,以及他们的孩子在成长中要遵守哪些规范 (士13:8、12节)。不过,使者不再给他们更多的细节。神的使者虽然讲了这个孩子要做拿细耳人,清酒浓酒不能喝,不洁之物也不能吃。但祂的重点不在清规戒律上,而是要藉着遵守这些规条,对神有个敬畏的心。你必须认识耶和华的品格,更甚于其它知识。惟有深深地认识神是谁,方能给你所需的引导 (提摩太·凯勒,2005,页 157)。
前一段时间,教会里来了一对慕道夫妻,参加了几次主日礼拜后,表示主日的信息他们听不懂,说以后主日礼拜他们就不再参加。作为牧师我深感惋惜,只能表示尊重他们的决定。但好的一点,就是他们仍然在参加我所带的线上查经小组,这就保留了一点希望。在最近的一次查经中,他们表达了在信仰上的一些困惑和挣扎。原来他们除了参加我所带的小组查经以外,还参加不同的学习,结果越学越感到圣经的知识太深奥、太难以明白了。他们想着通过努力追求,掌握一定的圣经知识,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信徒,结果越学越迷惑了。我向他们指出,你们的方法是错误的,如果要把圣经学得差不多了,才能信,那你永远都在门外。基督信仰的关键是你首先要信,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,接受耶稣为自己的救主,你就是上帝的孩子了,然后再努力追求生命的长进。你们的问题是把次序颠倒了,结果这个慕道弟兄表示:这样他就明白了。
的确如此,世界的宗教关注点往往在于外在的东西,如做多少好事,给神奉献多少,哪些东西不能吃,一天要做几次祷告等等。他们看起来对外在的律法严格持守,却丧失了信仰的核心,就是爱神、爱人,以及与至高的神建立关系。我们不是论断其它宗教,而是要引以为戒,作为对我们信仰的一个提醒。
我们没有许多的规定,但确实透过圣灵得着了神,并得以认识基督的心 (林前2:16)。我们可以注目祂在十字架上的拯救,以及祂得胜的复活。新约时代的圣徒们比旧约时代最伟大的英雄,都更清楚看见神的品格。我们可以透过神的灵来认识祂,不再需要透过外在的标准来认识祂。我们必须记住玛挪亚受到神所教导的功课。
神给玛挪亚夫妻的信息,也是给我们所有人的信息。我们会以为我们需要的是规则,其实是需要认识神。神没有也不会在我们生命的每一个转折,每一个怀疑和决定当中,赐下一本指南手册。祂给我们的,比指南手册要好得太多,祂将自己赐给我们 (提摩太·凯勒,2005,页 157)。
玛挪亚没想到自己所面对的是从天上来的便者,这就表明在对神的认识上他比自己的妻子要迟钝得多。为了表达自己的慷慨及谢意,他要预备食物款待耶和华的使者 (士13:15)。这里可能带了一点异教的色彩,因为在大多数异教的文化里,提供食物给神或人,对方就对你有责任 (提摩太·凯勒,2005,页 156)。使者拒绝吃玛挪亚提供的食物,但应允他可以把山羊羔作为燔祭献与耶和华 (士13:16)。
玛挪亚又问使者的名字,摩西也问过神的名字 (出3:13),认识某人往往从他的名字开始,神的名字带有祂的特质。如“耶和华”(出3:15),意思是自有永有;“耶和华拉法”, 意思为耶和华是医治者 (出15:26)。在这里,耶和华的使者回答说:“你何必问我的名,我名是奇妙的。”(士13:18) “奇妙”一词,原文的意思是:超乎你理性所能明白的。通俗讲,意思是我的名太奇妙了,是人无法理解的。接下来,使者行了奇妙的事:“火焰从坛上往上升,耶和华的使者在坛上的火焰中也升上去了。”(士13:20) 神的荣耀烙在了他们的心中,无法磨灭。
三、参孙的出生 (21-25)
最后,玛挪亚才知道他看见的是耶和华的使者。玛挪亚的回应是极度的惊慌,他对妻说:“我们必要死,因为看见了神。”(士13:22) 可见他对其民族的历史有足够的认识,知道没有人看见神还能存活 (出33:20)。然而,在他惊慌失措的时候,他的妻倒还保持冷静,回应说:“耶和华若要杀我们,必不从我们手里收纳燔祭和素祭,并不将这一切事指示我们。”(士13:23) 玛挪亚的妻子圣经虽然都没提及她的名字,但她的属灵光景是超过其丈夫的,除了在这里显出她保持着清醒的头脑,还有神的使者两次都是向她显现。有解经家认为:参孙的母亲才是真正的英雄,虽然她的名字不被提及,却拥有与上帝最亲近的关系 (J.Clinton McCann,2005,页 162)。很显然地,他们并没有死。虽然他们是有罪的人,但神来到他们当中却不是要毁灭他们。在这事上,神向他们显出祂的良善。有趣的是,这提醒我们,信仰并非不去思考,信心与理性也是不冲突的,而是在神的话语和应许上思考并行动。
“后来妇人生了一个儿子,给他起名叫参孙。孩子长大,耶和华赐福与他。”(士13:24) 孩子的出生,是神的应许。参孙的意思是“像阳光的”或“光明”。他肯定为玛挪亚和妻子带来光明和欢乐,他们曾认为永不会有子嗣;在那段受非利士人欺压的黑暗日子,他也为以色列带来光明。当其他士师都被说成是神的灵降在他们身上时 (士3:10,6:34,11:29),只有参孙是“耶和华赐福与他”,耶和华的手以特别的方式按立在他身上 (威尔斯比,2006,页 102)。
到孩子长大的时候,“耶和华的灵才感动他”(士13:25)。这是指什么意思呢?圣灵的感动在每个人身上是不同的,有的是很有智慧,有些是受感传讲神的话,有些是预言将要发生的事,在参孙的身上,则体现出来的是超乎常人的力量 (士14:6)。“感动”的原文意思是驱使、猛推,表明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推动参孙 (综合解读,士13:25),这明显是指神赐给特殊的力量以装备他日后对付非利士人。
结语
参孙与其他以色列士师相比,其他士师都是在生命的中途被神选召作士师,而且多有缺点;参孙却从母腹中就已经被分别为圣归给神了,可见神在他身上赋予特殊的使命。参孙本应当是以色列人的一个伟大盼望,那就是带领神的选民摆脱外族的奴役,成为以色列人的拯救者。哪知他比其他士师更堕落、更败坏,他几乎在各方面都令人大失所望。参孙是不可预计、不可靠的,因为他常心怀二意。心怀二意的人,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没有定见 (威尔斯比,2006,页 97)。参孙的出生,以及后来表现出来的缺陷,都大大地提醒我们,神的百姓需要另一位更伟大的拯救者。
参考书目
威尔斯比 (2006)。《随时候命:士师记》。姚静勤译。香港:福音证主。
提摩太·凯勒 (2006)。《永不失败的神:士师记解密》。蓝慈理、姚传信译。台北:校园书房。
J.Clinton McCann (2016)。《解经讲道注释丛书:士师记》。台北:基督长老会。
《综合解读:士师记》。电子版。
曲雅各 中国大陆传道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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