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论儿女成年之后,父母还有管教的权责吗?(回应蔡弟兄的质疑)

再论儿女成年之后,父母还有管教的权责吗?

(回应蔡弟兄的质疑)

 

 

《父母应该要如何对待已经成年的儿女?》

《请问“儿女成年之后,你已经失去。。。”》


蔡弟兄在看完以上两篇文章之后的回应:

谨慎我们的推理和表达
 
1. “儿女成年之后,你已经失去上帝赋予你的父母权责了。”这样的推论合理吗?
2. “我们千万不要把圣经真理当成律法,找圣经来支持或反对某些观点,而是整全地来看待圣经真理。”这样的表达容易引起歧义。
 
一:的确,在圣经中,是没有姊妹说到的“儿女成年之后,你已经失去上帝赋予你的父母权责了。”
 
A. 新约圣经的教导是:弗6:4,“你们作父亲的,不要惹儿女的气,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。”这里是没有说明孩子的年龄。只是说要这样养育他们。
 
B. 创2:24,“因此,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”这段经文只是提到了结婚之后,儿女离开父母,离开(用现在的标准:另外住,不再在情感上依赖父母,经济上独立,属灵上长大成人)
 
C. 但是儿女跟父母的关系是:弗6:2,“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长寿。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。”(在这里的孝敬,包含一定程度上的顺服)
 
D. 申21:18-21,“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,不听从父母的话,他们虽惩治他,他仍不听从,父母就要抓住他,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、本城的长老那里,对长老说:‘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,不听从我们的话,是贪食好酒的人。’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,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。”虽然这里没有说明这个儿子时多大,但是显然不是儿童。
 
E. 撒上3:13,“我曾告诉他必永远降罚与他的家,因他知道儿子作孽,自招咒诅,却不禁止他们。”以利的两个儿子是已经结婚了的,但是上帝在这里明显地责备以利没有禁止他们。在这里上帝的话语很明显:“他知道儿子作孽,却不禁止他们!”
 
F. 摩西在旷野的那个世代,因为以色列人的不信悖逆抵挡发怨言,二十岁以上的全部都倒闭旷野,只有二十岁以下未成年的孩子才被允许进入迦南美地。姊妹在这里所举例的经文,从逻辑的角度得出的分析应该是:二十岁以上的男子要为他们自己的生命负责!这是从摩西五经所举例的经文得出的推论,并不支持姊妹的这个推论:儿女成年之后,你已经失去上帝赋予你的父母权责了。
 
所以,从上述经文得出的推论是:
1. 在养育孩子时,我们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孩子
2. 二十岁以上的孩子,要为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
3. 结婚时,人要离开父母。男人就是自己家里的头,是一家之主。
4. 人还是需要孝敬父母
5. 看见儿子有恶行,要制止!
 
二:这样的结论很容易引起信徒的歧义:“我们千万不要把圣经真理当成律法,找圣经来支持或反对某些观点,而是整全地来看待圣经真理。”
 
我们不把上帝的话语当成律法,当成什么?
 
诗119:105,“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,是我路上的光。”
约15:10,“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,就常在我的爱里;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,常在他的爱里。”
太7:21,“凡称呼我‘主啊,主啊’的人,不能都进天国;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才能进去。”
 
“我们千万不要把圣经真理当成律法”这样的表达太容易引起歧义,建议修改!
 
所以,姊妹,你的表达是否可以更加严谨,你的建议是否这样讲更加符合信徒的理解:当我们找圣经来支持或反对某些观点时,需要整全地看待圣经真理,而不是断章取义。


芬华姐妹回应蔡弟兄:

Fenhua:
@蔡弟兄 弟兄好,好,我先回应你提出的第一个问题。
 
这是连续的两篇文章,在第一篇有特别提到儿女成年后需要孝敬父母(英文是Honor your Parents ),圣经中的孝敬是尊敬回馈奉养父母,而不是中国人传统的孝顺,凡事听父母的话的意思。父母年老了,如果儿子不孝敬奉养父母,还咒骂父母,这样的人在旧约是要被石头打死的,主耶稣也严厉斥责那些借口奉献到圣殿而不奉养父母的人,新约使徒保罗也教导,儿孙需要奉养家中的寡妇,否则就是背离真道,比不信的人都不如。
 
耶稣说:“以赛亚指着你们假冒为善之人所说的预言是不错的。如经上说:‘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心却远离我。他们将人的吩咐,当作道理教导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’你们是离弃上帝的诫命,拘守人的遗传。”又说:“你们诚然是废弃上帝的诫命,要守自己的遗传。摩西说:‘当孝敬父母,’又说:‘咒骂父母的,必治死他。’你们倒说:‘人若对父母说:我所当奉给你的,已经作了各耳板’(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),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。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,废了上帝的道;你们还作许多这样的事。”( 可7:6-13)
 
“若寡妇有儿女,或有孙子、孙女,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,报答亲恩,因为这在上帝面前是可悦纳的。人若不看顾亲属,就是背了真道,比不信的人还不好。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。”(提前5:4,8)
 
那成年儿女犯罪,父母需不需要警戒呢?当然需要警戒他们,成年儿女如果没有尽到尊重奉养父母的职责,并不听父母的劝诫,在旧约父母可以告诉祭司,让人用石头打死这样的儿女。在新约父母可以告诉教会,教会要用教会纪律惩戒他们,他们如果不听,就看他们为外邦人,按照马太福音18章的原则来处置。但这里不是说父母有管教成年儿女的权责,而是儿女需要尽孝敬奉养父母的责任。
 
你举的以利的例子,他作为大祭司任由他两个儿子在圣殿为非作歹,不但是作为父亲的失职,更是作为大祭司的失职。以利没有从小教养好儿女,让他们敬畏上帝,儿女长大了犯罪,他也没有行使大祭司的职责,而是继续纵容他们。跟父母是否丧失教养儿女的权责没有关系。
 
其实,教会中如果有任何人犯罪,我们都需要互相警戒,用爱去挽回劝勉,教会还要行使教会惩戒纪律。
 
“不可严责老年人,只要劝他如同父亲,劝少年人如同弟兄,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,劝少年妇女如同姐妹。总要清清洁洁的。”(提前5:1-2)
 
父母看到自己成年儿女犯罪,当然也要严厉劝诫他们。但他们管教儿女的权责是在儿女还是孩子的时候,既然说是孩子,那就是还未成年。今天中国很多父母把成年的儿女也称之为孩子,这是不对的。
 
“我作孩子的时候,话语像孩子,心思像孩子,意念像孩子;既成了人,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。”(林前13:11)
 
弟兄们,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。然而,在恶事上要作婴孩,在心志上总要作大人。(林前14:20)
 
弟兄,你提到的以弗所书第六章里面的父母不要惹儿女的气,那里的儿女英文是Children,就是孩子们的意思,那里是教导父母要在主里养育他们的孩子直到他们成年(bringthem up)。
 
“你们作父亲的,不要惹儿女的气,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。”(弗6:4)
蔡弟兄,我们研读圣经,要区分圣经教导父母管教儿女,是在他们还是孩子的时候,还是他们是成年人的时候?儿女凡事听从父母是在他们还是孩子的时候?还是他们在成年的时候?
 
我们发表的前面两篇文章里面给出充足的圣经依旧。儿女成年了,在圣经里面就是二十岁之后,他们需要为他们自己的生命负责(旧约他们自己预备赎价而不是父母为他们预备),不但是心志独立,也要经济独立,他们开始需要担负起孝敬奉养自己的父母,祖父母的职分。
 
父母如果有产业,可以在世时或过世之后,就把家产分配给儿女,按照旧约律法,长子得双倍,但奉养父母的主要责任也落在长子身上。
 
“我说那承受产业的,虽然是全业的主人,但为孩童的时候,却与奴仆毫无分别,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。我们为孩童的时候,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,也是如此。及至时候满足,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,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。你们既为儿子,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(原文作“我们”)的心,呼叫:“阿爸,父!”可见,从此以后,你不是奴仆,乃是儿子了。既是儿子,就靠着上帝为后嗣。”( 加4:1-7)
 
我们的儿女首先是属上帝的,他们真正的父亲和主人是上帝。父母不过是承载儿女生命的器皿,是儿女未成年时的管家。
 
儿女成年之后,他们就要离开父母,对自己的生命负责,儿女也要尽尊敬回馈奉养父母的责任。这是十诫中对人和人之间需要履行的第一条蒙福并带应许的诫命。儿女如果违背,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处。
 
“当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。”(出20:12)
 
“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,也要守我的安息日。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。”(利19:3)
 
“当照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的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并使你的日子,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。”(申5:16)
 
“上帝说:‘当孝敬父母’,又说:‘咒骂父母的,必治死他。’”( 太15:4)
 
“当孝敬父母,又当爱人如己。”( 太19:19)
 
“摩西说:‘当孝敬父母,’又说:‘咒骂父母的,必治死他。’”( 可7:10)
 
“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长寿。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。”(弗6:2)
 
 
弟兄你问:1.“儿女成年之后,你已经失去上帝赋予你的父母权责了。”这样的推论合理吗?
 
综上论述,我觉得这样的推论非常合理!
 
晓勤:
针对你引用的经文,撒上3:13,以利的两个儿子跟以利的关系,20岁之前是父子关系,上帝训责以利时,其实是事奉关系,因为他们都在做祭司。
 
就有点像牧师的两个儿子也在同一个教会做牧师,两个儿子亵渎上帝,牧师爸爸轻描淡写的处理,不严厉实行教会纪律。
 
申21:18-21,不错,不是儿童,但经文中描述的行为,完全可以是十几岁的青年人。尤其是21:20 “是贪食好酒的人”,不像是自立的,倒像是在吃父母的。
 
Fenhua:
好,我再来回复你的第二个问题
 
2.“我们千万不要把圣经真理当成律法,找圣经来支持或反对某些观点,而是整全地来看待圣经真理。”这样的表达容易引起歧义。
 
圣经的话语都是上帝启示的真理,从某种角度说,圣经里面的话语都是上帝圣洁美善的律法。但圣经也一再教导我们,我们在主里是活在恩典之下,不再是活在律法之下。我们遵行主话语的时候,不是遵守哪个具体的律法规条,而是整全地看待圣经真理,因为如果我们是死守律法,我们犯了一条就是犯了众条。我们更加不应该,断章取义地寻找圣经的一两句话或例子,单独拿出来支持或反对某些观点,或认为圣经没明说的就是不对。如果是那样,我们信仰的核心教义:我们所信的上帝是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上帝,都是错的了。因为圣经没有直接用三位一体这个词。
 
其实,文章中“我们千万不要把圣经真理当成律法,找圣经来支持或反对某些观点,而是整全地来看待圣经真理。”
 
这句话是为了回应里面有个姊妹提出:“圣经有那句话说父母要把成年儿女赶出去”,这句话的,你认为这样的表达容易引起歧义,也是因为你单独把这句话拎出来说事。如果单独拎出来确实会容易引起歧义,这也是为何我们一再强调,看一句话一定要看前后文,要知道那句话是因为什么而说的,要整全地看,不要断章取义的原因。
 
我们不但看圣经需要整全地看,我们看人的文章也需要,因为如果是要挑错,你总能挑出错来的。特别是人的语言实在太有限了,一两篇短文也很难表述清楚,我们这也不是神学著作,在言词上不可能那么地严谨,求主保守看顾我们。

|  林后1:4  |

我们在一切患难中,祂就安慰我们,叫我们能用神所赐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样患难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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